加权成绩计算公式说明
发文时间:201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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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成绩计算公式说明
一、科研成果(满分100分)
论文及成果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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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成果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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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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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子x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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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子<3的TOP期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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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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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收录论文或SCI收录文章影响因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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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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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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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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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主要完成人(第一或第二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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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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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加分;
2.文章影响因子均取各期刊最新发布的数据
二、学习成绩(满分100分)
一般按照学位课GPA 计算,学位课GPA ×25 为学习成绩。
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1、参加学术报告,满分15分
参加次数以研究生院网站学术活动管理平台统计为准。每参加一次并撰写报告心得通过者加1分。
2、参加校内外科技类竞赛(20分)
(1)参加国家级竞赛,参加者5分,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2)参加省部级竞赛,参加者3分,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3)参加校级竞赛,参加者1分,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注:参加单次竞赛的得分只记最高,不重复计算。
3、参加校内外学术交流,满分15分。
(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参加者加5分,论文收录加10分,大会报告加15分。
(2)参加校外国内学术会议,参加者加3分,论文收录加5分,大会报告加10分。
(3)参加校级学术会议和学术论坛,参加者加1分,论文收录加3分,报告加5分。
注:参加单次学术交流的得分只记最高,不重复计算。
5、参加学生活动,满分20分
(1)参加班级或党支部组织的活动,参加3次以下(含)得0分,3次以上每参加一次累加1分,满8分。
(2)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文体类活动、参加学校各部门组织的德育及思想政治学习交流活动(会议、报告、征文等),以研究生(分)会统计公布数据以及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计为准。满分12分。
6、担任社会职务,满分8分
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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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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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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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分团委部长;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公寓自管委主任、研通社社长、院研究生党总支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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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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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究生会部长、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党支部书记、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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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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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研究生会部长、其他社团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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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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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其它研究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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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担任多项职务者取最高分,不累加;任职不足一学期者,原则上不加分;研究生参与其他学生管理工作由学院酌情给予加分。
7、获得荣誉称号,满分7分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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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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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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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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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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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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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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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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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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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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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获集体荣誉的,每个成员按该级别奖励分数的70%计分。
8、宿舍文明表现,满分5分
根据宿舍管理员卫生检查的评分和宿舍所获奖励,综合评定。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
9、班级民主评议,满分10分
由班级组织民主评议会,根据班集体组织各类活动的出勤率、现实表现以及群众威信等方面,采用无记名方式评分。其中8-10分档不超过20%,5-7分档不低于70%,2-4分档为10%
四、导师评分(满分100分)
导师根据学生的日常科研表现、开题报告结果等科研活动表现评分。原则上未通过学院要求的开题报告环节的学生评分应小于60分,且每位导师指导的所有通过学院要求的开题报告环节的学生的平均评分原则上不超过90分(含90分)。
五、突出贡献(可累加)
突出贡献成绩仅指在科研成果加分为100分后,余下的科研成果分视为突出贡献分或者其他经过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定后其他科研成果加分。

相关附件
- 2013-09-28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doc